初充电争两个阶段进行:首先用初充电电流充到电解液放出气泡,单格电压升到2.3~2.4V为止。然后将电流降为1/2初充电电流,继续充到电解液放出剧烈的气泡,比征和电压连续3h稳定不变为止。全部充电时间约为45~65h。
充电过程中应常测量电解液温度用电流减半、停止充电或冷却的方法,将温度控制在35~40℃,初充电完毕时,若电解液比重不合规定,应用蒸馏水或比重为1.4的电解液进行调整。调整后再充电2h,直至比重符合规定时为止。
新蓄电池第一次充电后往往达不到容量,应进行放电循环。用20hh时放电率放电(即用额定容量1/20的电流放电至单格电压降到1.75V为止),然后再补充充电电流充足,经过一次充、放电循环若容量仍低于额定容量的90%时,应再进行一次充、放电循环。